项目名称:北京金强缘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车辆保险服务项目
项目编号:HCZB-2018-ZB303
采购人全称:北京金强缘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| ||
采购人地址:北京市朝阳门外工人体育场 | ||
采购人联系方式:010-65016655-5682 | ||
采购代理机构全称: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| ||
采购代理机构地址: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号 | ||
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:010-63509799-810 | ||
采购数量:一批 | ||
采购用途:自用 | ||
简要技术要求/采购需求:车辆保险服务 | ||
名称 | 数量/辆 | 服务期限 |
车辆保险服务 | 100 | 1年 |
资金来源:自筹资金。 | ||
预算金额:45万元。 | ||
供应商资格要求: 1、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: (1)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 (2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 (3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 (4)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 (5)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 (6)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、中国政府采购网 (www.ccgp.gov.cn)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; (7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 2、供应商需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》(经营范围须包含财产保险业务) 3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。 | ||
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: (1)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及复印件(复印件须加盖公章);供应商是自然人的,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; (2)法人授权委托书(原件)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复印件须加盖公章); (3)供应商应提供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》(经营范围须包含财产保险业务)复印件(复印件须加盖公章) | ||
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:2018年05月28日至 2018年06月04日(节假日除外),每日9:00至16:00时(北京时间,节假日除外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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